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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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学制四年,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的教育理念,培养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信息处理及管理能力,毕业后能够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基层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从事公共管理或信息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具有进行公共管理、数据收集和处理、系统分析的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具备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管理概论、公共组织理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公共关系学原理与实务、公共政策分析、社会学、社会保障制度、非营利组织管理等。  

继续深造方向: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工商管理、社会保障等。  

毕业就业去向:毕业生主要面向科研机构、文化教育、邮电通信、社会保障、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